信息中心-桌面计算机及打印机等信息设备采购定点供应商-定稿20130607.do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烟草行业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浙江省烟草专卖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浙江省烟草公司湖州市公司2013-2014年度桌面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301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招标内容:浙江省烟草公司湖州市公司及分公司桌面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定点供应商采购,本次招标确定1家定点供应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供货及服务;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要求: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硬件产品的经营范围资格,具备戴尔、联想、惠普三家厂商中至少二家提供的在浙江的销售资质证明。
4、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6月 9 日至201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3年6月27日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时提供给代理机构);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月1日下午14:00时(时间)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开标,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烟草公司湖州市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2-20557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十一、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