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13140)批准,现就湖州市中心血站的血液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32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血液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核酸检测试剂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的认证,有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药品注册证。
2.核酸检测仪器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的认证,有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要求有以上的成功案例;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具备原厂商授权书;
4、要求有以上的成功案例;
5、核酸检测试剂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的认证,有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药品注册证;
6、核酸检测仪器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的认证,有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19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6月19日 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2928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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