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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站后大道(风顺路-沈塘路段)工程
发布者:沈女士 发布时间:2023/12/26 点击:949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站后大道(风顺路-沈塘路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站后大道(风顺路-沈塘路段)工程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代码:2309-330503-04-01-7819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湖州南浔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南浔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站后大道(风顺路-沈塘路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站后大道(风顺路-沈塘路段)工程投资估算约 9980 万元,工程概算约 6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5800.3543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包含两条市政道路,分别为站后大道和风顺路 (其中,BK0+560~BK0+640 段长80m为风顺路下穿沪苏湖高铁范围,不在本次建设范围),路线总长735.607m。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站后大道起点与沈塘路交叉,桩号为 AKO+000终点与风顺路交叉,桩号为AKO+605.354,路线长605.354m,红线宽度 30m;风顺路起点与现状风顺路街接,桩号为BKO+640,向南下穿如通苏湖城际铁路 (尚未施工),终点与站后大道交叉,桩号为BK0+770.253,路线长130.253m,红线宽度50.75m 。建设地点: 南浔高新区湖浔大道以南区域,地块东临风顺路,南临阳安塘,西临沈塘路,北临在建沪苏湖铁路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0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R    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7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  17  9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湖州南浔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10层

联系人: 周威建

电  话: 0572-3010300

8.2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 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1710

联系人: 周根美、沈华

  话: 0572-2170107

8.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 12  14 日至2023 12  18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3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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