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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3〕45号文核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委托代理单位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项目标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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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工程规模为:1)堤防工程:圩区堤防总长22.41km,其中加高加固堤防总长10.60km,维持现状11.81km;2)水闸工程:本次新建水闸3座、拆建水闸3座,闸孔总净宽32m;3)闸站工程:新建闸站2座、拆建闸站3座,改造闸站3座,总装机1379kW,闸孔总净宽42m,新增排涝流量20.592m3/s;4)水系沟通:新建水系沟通1处。工程投资约111728.9万元。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完成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图审、勘测及后续服务等,同时须按招标人要求协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相关文件的批准等工作。
2.3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勘测、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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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符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符合“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人数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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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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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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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
联系人:马新华
电 话:0572-336135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联系人:周根美、程晨
电 话:0572-2170105、2170106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18657183506、13023622671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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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7.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