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 湖州市财政局 湖采办确:【2012】1104批准,现就湖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20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
采购单位 |
采购预算 |
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 |
38万元 |
安吉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38万元 |
德清县房产管理处 |
38万元 |
吴兴区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
38万元 |
南浔区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
38万元 |
湖州市房产管理中心 |
110万元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湖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须提供省级以上(包括省级)信息系统建设主管机构核发的企业认定证书。
2、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 11月 2 日—2012年 11 月 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1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以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 11 月 22 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 11 月 22 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 纪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采购单位:湖州市房产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72-2219385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 话:0572-2150216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 11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