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财政申请编号:湖采办确【2012】49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2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86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01 |
监控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需求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
2、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
3、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 7 月 17 日至2012年 7 月 25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以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7日9: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7日9:00时(时间)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2-25221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 7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