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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保洁、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3/16 点击:35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湖州市财政局编号【20128批准,现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保洁、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HZHC-(采)2012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 30万元/年(201241日至2013331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卫生保洁、保安等服务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 3 19 - 2012 3 27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0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2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 4 9 日下午13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 4 9 日下午1330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聂传娟     联系电话:0572-2522176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

银行帐号:800025874000112

湖州人民检察院保洁HZHC-(采)20128(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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