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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资格后审】南浔区银马圩区整治工程
发布者:温先生 发布时间:2020/9/1 点击:724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银马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以浔水发[202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法人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银马圩区位于湖州市南浔城区西南部,编号浔G-07,隶属南浔经济开发区,圩区东临白米塘(东宗线),南到衙前塘与二里塘,西以丁泾塘为界,北至頔塘,圩区总面积13km2,合1.95万亩。

主要建设内容:

1、堤防工程: 本圩区堤防总长16.83km,其中加高加固5.20km,维持现状11.63km,加高加固堤防中土堤加高加固2.56km,新建防浪墙1型0.5km,新建防浪墙2型0.99km,新建防浪墙3型0.07km,新建复式堤防1型0.13km,新建复式堤防2型0.78km,堵坝0.10km;

2、水系沟通:谭家港、尖家港、益马港共计3条河,总长4.535km,本次水系沟通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开与拓浚水域,新建护岸,并对岸坡进行草籽撒播防护,水系沟通具体内容:松木桩护岸约长3.278km,仿木桩护岸约长3.698km,ZSP板桩护岸1.651km;

3、闸站工程:本圩区通过排涝计算增设外排流量5.04m3/s,共设置了2座排涝闸站,总装机220kW, 闸孔总净宽14m;

4、水闸工程:新建水闸4座,闸孔总净宽41m。(详见工程量清单)。

根据洪水标准及工程等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从路面积水起1d排至路面无积水。

本圩区属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水闸、闸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项目投资约4577.3万元。计划工期为2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南浔镇人瑞路601号  

     人:朱先生         话:0572-30155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人:温晓波    电话:0572-2170107

8. 软件技术支持

 话:0572-2220028

 系 人:徐振峰(国泰) 电 话:18605722351

 系 人:施  展(品茗) 电 话:13857254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2000万及以上的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

3

近三年(2017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自2020年5月1日起)。

4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同类工程指:包含水闸和堤防的水利工程;

2、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①、②、③均须提供,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的,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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