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已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湖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市政府同意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沪苏湖铁路建设指挥部、湖州市吴兴区铁路建设指挥部、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概算约为12272.232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12272.232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南浔区6572.28万元、吴兴区3219.04万元、南太湖新区2480.91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满足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湖州段主线工程(苏浙省界至湖州站,全长约46.69公里)以及湖州东站存车场及维修工区等相关工程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电力、通信线路、信号、油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线和设施的迁改及防护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第EPC1标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湖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EPC总承包工程,本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力、通信线路、信号、油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线和设施的迁改及防护项目的勘察设计、地下管线探明、预算、物资采购、施工、调试、工程验收、移交等所有与迁改、防护工程及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相关产权协调等有关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
计划工期:9个月。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
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为牵头人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铁路项目电力线路新(迁)建或铁路项目通信线路新(迁)建工程施工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3日。
4.3 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在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匿名方式(不得体现提疑单位信息)递交书面提问信息(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传真0572-2044626;邮箱:1221149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7月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7月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开标室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5.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费1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菱湖路199号4楼
电 话:0572-2381931
传 真:0572-2385255
联 系 人: 杨红伟
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170107
传 真:0572-2044626
联系 人:温晓波
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