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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湖铁路(湖州段)用地组卷报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孙女士 发布时间:2020/3/20 点击:7976

1.招标条件

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简称沪苏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作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预计在2020年二季度开工建设,建设资金为铁路总公司和地方自筹。沪苏湖铁路(湖州段)用地组卷报批中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用地报批、定界测量、房屋勘丈等公开招标。

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沪苏湖高速铁路起自上海市虹桥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终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线全长163.54公里,设站7座,沿途分别为上海虹桥站松江南站、苏州南站、盛泽站、南浔站、湖州东站和湖州站,其中沪苏湖铁路湖州段长度46.695公里,投资约69.24亿元(不包括湖州东站建设投资)。

2.2本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700万元,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0元。包括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地形图勘测、一切数据处理费、外业权属调查费、报表统计费、报告编制费、数据库建设费、成果印制费、评审费及有关税费等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总价。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沪苏湖铁路和拆迁安置用地报批等。

1、修改完善新建铁路上海至苏州至湖州(湖州段)用地预审。

2、土地勘测定界。主要包括:项目沿线的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1500,用地范围线的界址点测量,行政村的权属界线测绘;地类调査和面积量算;征地红线和环评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调查和面积勘测;分户分层平面图测绘,房产调查,分户面积、共有面积、分摊面积测算;征地红线内地块面积调查到户,按权利人统计面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核实、检查、修改完善;资料整理,报告编写、图件绘制。

3、土地报批。主要包括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性论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标准农田占补;占用林地报批主要包括:《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和《林地保护等级调整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免性论证;农转用方案(数据处理、一书五方案编制、报批材料组件、协助做好县市省自然资源部门报件审査)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审批;表土剥离方案主要包括: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报批;土地复垦方案主要包括:项目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含文本、预算书、图件编制)与材料组卷报批(或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水面占用、耕地补充、先行用地等报批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的要求,编制沪苏湖铁路用地报批的增加材料,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夹心地与边角地的面积勘测。

4、房籍档案整理。整理土地勘测定界中房产调查成果,统计汇总征地和环境影响范围内企事业厂房和农户住房、辅房结构,面积情况,并绘制分户分层平面图,供拆迁评估参照。后期收集评估报告、拆迁安置协议等整理成房籍档案,移交当地指挥部和乡镇。

计划服务期:6个月。自初步设计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含通过铁路组卷报批部门报批、实地放样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担任过以上类似项目用地报批等报告专题研究项目,且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纪录。

3.4其他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通、水利类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土地资料组卷报批并已取得自然资源部或国士资源部批复的相关业绩。

3.5中标后的中介机构,如市外的必须在当地注册设立服务点或分公司,以便对业主或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8日。

4.3 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匿名方式(不得体现提疑单位信息)递交书面提问信息(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传真0572-2044626;邮箱:7719967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3月28日16:30时。招标人将于2020年3月3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开标室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5.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500元(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

   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菱湖路199号4楼

   话:0572-2381931

   真:0572-2385255

人: 杨红伟

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编:313000

   话:0572-2170108

   真:0572-2044626

人:孙静

湖州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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