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迁垃圾中转站存量陈腐垃圾处置项目由湖州南浔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项目估算金额约354万元,项目招标编号为NJSG(H)2019-12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东迁镇。
2.2工程规模:存量陈腐垃圾数量约30000吨,最终按实计算。
2.3招标范围:对东迁垃圾中转站存量陈腐垃圾进行分拣、并清运至南浔区和孚镇长超集镇的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公司,焚烧处理由招标人负责。
2.4服务周期:要求在招标人焚烧指标允许的范围内,60天内处理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垃圾分拣、清运、运输的能力的投标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4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浔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顾建伟
电 话:0572-30155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人:程晨
电 话:0572-2506626
8.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