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联系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手 机:13819240217
联系邮箱:zjhczb@sina.com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镭宝大厦14楼1701室西面
信息内容
湖州市看守所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者:张女士 发布时间:2019/3/25 点击:4031

一.采购单位:湖州市看守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HC-2019099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322

五.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供应商特定条件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要求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2

招标公告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5)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要求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资格审查条款)

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要求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资格审查条款)

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5)未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5)未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要求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看守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