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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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资格后审】G201811120 高新区文化馆室内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张建华 发布时间:2018/11/23 点击:1858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17758326896
招标工程名称:高新区文化馆室内装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G201811120
招标内容:1层卫生间等室内装饰、二层走道地面铺设等(具体详见清单和施工图)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建设地点:高新区常溪社区文化馆室内
投资估价:约1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高新区管委会3号楼四楼开标室(高新区工业路1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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