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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资格后审】南浔区菱湖镇菱东村地田联圩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温先生 发布时间:2018/7/27 点击:1816
一、工程信息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菱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晓波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招标工程名称:南浔区菱湖镇菱东村地田联圩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H)2018-149N
招标内容:本项目区地块总面积为10.3099公顷,本次招标为该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资估价: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工程建设地点:菱湖镇菱东村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27日
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一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市政资质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需注册在牵头人企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进浙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有效期必须体现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超过有效期的,任何培训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在申报延期或者申报继续教育的证明文件均不认可。(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各投标单位在提疑截止日2018年8月1日止把提疑发送到(nx21951845@126.com)邮箱,提疑中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和个人名称,代理机构于2018年8月2日止统一回复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inananxun.gov.cn/)“招标答疑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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