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联系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手 机:13819240217
联系邮箱:zjhczb@sina.com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镭宝大厦14楼1701室西面
信息内容
【资格后审】BLDS2018008八里店镇路村村无字圩机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余先生 发布时间:2018/3/8 点击:36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里店镇路村村无字圩机埠建设工程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路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里店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八里店镇路村村无字圩机埠建设工程,位于八里店镇路村村,为单排泵站。设计装配两台250ZLD-4联体轴流泵,配套两台Y132M-4电机,总功率2*7.5=15KW,设计流量2*0.14=0.28m³/S.本泵站为新建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一座、新建出水池、新建有筋砼涵管及挡墙等工程。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20万元。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里店分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bldz/)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先办理好开标日当月投标人的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wuxi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894237928@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313日。招标人将于2018314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6日下午1400分,地点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镇政府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bldz/)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路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湖州市八里店镇路村村       

    编:313000                     

  联系人:褚先生                      

    话:0572-2268258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

   编:313000 

联系人:小余    

   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2018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 10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 10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招标文件----八里店镇路村村无字圩机埠建设工程.doc

无字圩机埠图纸.pdf

八里店镇路村村无字圩机埠建设工程清单.xls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