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HC-2025(H)088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法院梅溪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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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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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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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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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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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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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1587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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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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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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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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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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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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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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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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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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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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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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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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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法院梅溪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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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法院梅溪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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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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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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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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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23320232023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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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道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哲,张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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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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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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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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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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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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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技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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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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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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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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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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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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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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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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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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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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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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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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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八都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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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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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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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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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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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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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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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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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晟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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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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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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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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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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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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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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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安吉县昌硕西路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925170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757208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杜伟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采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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