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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NXJT2017-009]南浔区和孚镇石重线施吴高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孙女士 发布时间:2017/11/2 点击:37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和孚镇石重线施吴高桥改造工程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已列入2018年南浔区交通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和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inananxu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浔区和孚镇石重线施吴高桥改造工程位于南浔区石淙至重兆公路上,桥梁中心桩号为K3+501,老桥配跨16+20+16,全宽7.6m。右偏角为90°,下部为桩接盖梁式墩台,简易栏杆,混凝土桥面,老桥建成于2003年,现对老桥进行拆除重建,桥梁配跨:3×25=75m,桥梁横断面布置为:0.5m(钢筋砼墙式护栏)+7m(行车道)+0.5m(钢筋砼墙式护栏)=8.0m,跨思练线Ⅵ级航道(B=22mH=4.5m,最高通航水位2.16m)。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1)南浔区和孚镇石重线施吴高桥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3日至201711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时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等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洽购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南浔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好投标人的“南浔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南浔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申办事项,请咨询0572-3917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24日下午13: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13: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会议室(南浔区向阳路,区政府大楼西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nananxun.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            

    编:313017                         

    话:0572-2910315                  

    真:0572-2910315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

   编:313000

   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联系人:孙女士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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