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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菱湖镇工业功能区配套提升项目-职工宿舍(室内装修)招标公告
发布者:沈女士 发布时间:2025/10/21 点击:27

1.招标条件

菱湖镇工业功能区配套提升项目-职工宿舍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浔发改投资【2022】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菱湖镇工业功能区配套提升项目-职工宿舍(室内装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30739.09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5904.132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05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4147.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938.63平方米,其中宿舍面积59501.39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437.24平方米。地下面积4208.71平方米,建设地点:南浔区菱湖镇竹墩村,东侧为和菱公路,南侧为竹墩路,西侧为种德路,北侧紧邻河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4个单体及配套公厕装修,其中1#为一层~五层、2#为一层~七层、3#为一层~十二层、4#为一层公区,包括墙体、地面、天棚及软装等,总装修面积约32981.53平方米。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393.635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8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0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1  12 9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址: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栅路8号

 人:吴先生

   话:0572-394130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人: 周根美、沈华

   话:0572-2170107

   箱:/      箱:121917514@qq.com

2025年10月21

 

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72-391002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0512-58188582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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