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17152)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湖州师范学院中校区试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HZHC-(采)2017029
二、磋商项目概况:湖州师范学院中校区试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2017152)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范围应包含:节水设备或工程的研发、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已提交。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4:0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室(届时详见公告栏)
七、磋商时间:2017年9月4日14:00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6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企业近两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7.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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