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 浔采办申2017(137)】批准,现就南浔区练市镇垃圾清运市场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75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1 |
练市镇垃圾清运市场化承包 |
1年 |
人民币48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垃圾直运及收集清运处理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卫生、保洁服务的内容或具备物业专项资质;
2、要求在湖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 8:30一11:30 ;下午13:30一17:00 。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6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五)投标人提供近二年度财务报告;
(六)湖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支票、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审查认定。
八、投标答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 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地点请查看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出席要求: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5月16日 下午14:00时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进行,具体开标地点请查看二楼休息区大屏幕,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3913055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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