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退还保证金通知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孚镇“十三五”污水管网建设一期工程-长超集镇(长超泵站至污水处理厂段) 三、采购项目编号:HZHC-(采)2016528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3日 七、定标日期:2016年12月13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浙江升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伍仟伍佰壹拾元整(RMB¥2245510元)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16年12月22日16:30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十一、本次公示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