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看守所的委托,现就小食堂大宗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651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小食堂大宗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
2家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4万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 或个体工商经营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完成项目的供货及服务。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6年上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复印件一份;
3、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商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6、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投标答疑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12月13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招标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十二、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看守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