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就重兆湖盐公路旁房屋出售项目进行谈判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636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面积、结构等):
1、房屋坐落于和孚镇重兆湖盐公路旁【原重兆畜牧兽医站、重兆农业服务站(前楼)】,总建筑面积为873.12平方米。对外交通条件良好,出售房屋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房屋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备注 |
标段1 |
原重兆畜牧兽医站 |
混合 |
3 |
326.88 |
无证 |
标段2 |
重兆农业服务站(前楼) |
混合 |
2 |
232 |
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重兆农业服务站(前楼) |
混合 |
2 |
41.6 |
重兆农业服务站(前楼) |
混合 |
2 |
272.64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遵守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约定。
5、投标保证金标段1人民币肆万元整、标段2人民币捌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二天(即2016年7月5日17:0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谈判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有,请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投标保证金:标段1人民币肆万元整、标段2人民币捌万元整;
4、投标单位或投标自然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7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7日上午09: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谈判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nananxun.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3965622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1人民币肆万元整、标段2人民币捌万元整。
交付方式:(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