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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的全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5/26 点击: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 浔采办申[2016]234#)批准,现就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的全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634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1 全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年 48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道路保洁、垃圾直运及收集清运处理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8:30一11:30 ;下午13:3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及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只需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正(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答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14:00时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026756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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