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采办申【2016】200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南浔区农林执法大队的2016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62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CM) |
数量(万尾)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白鲢夏花 |
鱼苗规格≥3CM |
≧600 |
6.5 |
2 |
花鲢夏花 |
鱼苗规格≥3CM |
≧600 |
6.5 |
3 |
鲫鱼夏花 |
鱼苗规格≥3CM |
≧300 |
3.5 |
4 |
鲤鱼夏花 |
鱼苗规格≥3CM |
≧300 |
3.5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投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浙江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所有放流种苗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承诺表(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页面下载专区“采购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质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9日 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9日 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开标,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小姐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3026756
十三、其他: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南浔区农林执法大队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