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卫生院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计划投资约人民币12万元。现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描述
招标内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湖州南浔区和孚镇卫生院
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可以从下列地址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或查阅有关文件):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卫生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份,报名费200元/位(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13:30-16:30时,超过期限不再发售。
3、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注:缴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中。
账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只需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
4、企业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卫生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