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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交通】和孚镇和孚至道场公路路面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3/17 点击:6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区和孚镇和孚至道场公路路面中修工程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已列入2016年南浔区交通局计划(浔交发【2016】4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nananxu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和孚镇和孚至道场公路路面中修工程,设计范围为:K1+750~K3+050,路线全长1.3km,路基宽度为5.5m,其中行车道4.5m,土路肩2×0.5m。原沥青砼路面出现龟裂、坑槽、松散等病害。本次主要施工内容为,对老路病害处理后加铺4cmAC-13C沥青砼面层,以及增设道口标柱、标志牌等交安设施。路面结构为:3.5cmAC-13C沥青砼+下封层+25cm二灰碎石基层。在K3+015处增设一道圆管涵,管径1m,埋深1.5m,管长10m。
2.2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1)第1施工标段:和孚镇和孚至道场公路路面中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工作。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等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洽购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南浔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好投标人的“南浔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南浔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申办事项,请咨询0572-3917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7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14: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会议室(南浔区向阳路,区政府大楼西边)。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nananxun.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号 地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邮 编:313015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3961393 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3961393 传真:0572-2044626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人:孙女士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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