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旧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C2016-30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土建和设备采购安装,具体数量如下: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最高限价 |
技术参数 |
1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终端设备 |
1650元/户 |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2日-1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5、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银行汇票、电汇或转帐形式缴纳);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注:缴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中。
账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2日下午14: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22日下午14:00 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孙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