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 浔采办申2015(568#)】批准,现就和孚镇云东村横山废弃矿区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55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65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01 |
土地整治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施工及服务。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B证,省外进浙备案);
3、浙江省外企业需《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30 日至2015年 12 月 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单位有效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证;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书须原件);
4、浙江省外企业需《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承诺表(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下载专区“采购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6、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以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形式,不接受现金);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除注明须提供原件的,其他均提供复印件,且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1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1日14:00时(时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913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