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湖财采确[2015]1067号)批准,现就人防办显示控制系统二级高清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HZHC-(采)201509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及数量 |
1 |
显示控制系统二级高清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章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
2、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副本);
3、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
5、投标人提供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除注明原件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572-2150216
十三、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四、投标质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