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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菱湖中学户外P10单色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6/19 点击: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1599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菱湖中学的菱湖中学户外P10单色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自行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2015091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1

户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4.95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2、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619-20156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网银或转帐支票形式缴纳)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71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祥和花园西区29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71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菱湖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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