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15】99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菱湖中学的菱湖中学户外P10单色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自行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5091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户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
4.95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2、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网银或转帐支票形式缴纳);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1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1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菱湖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