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联系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手 机:13819240217
联系邮箱:zjhczb@sina.com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镭宝大厦14楼1701室西面
信息内容
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环北路以北、环城南路以南、二环东路以东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权市场化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2/2 点击:8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2014521)批准,现就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环北路以北、环城南路以南、二环东路以东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权市场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439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期限

标段

保洁范围

服务期限

总采购预算

1

三环北路以北区域道路清扫保洁

201511

20161231

506万元

253万元/年)

招标内容一览表(表一部分)               采购预算:128万元/

招标内容一览表(表二部分)               采购预算:125万元/

2

环城南路以南区域道路清扫保洁

201511

20161231

484万元

242万元/年)

3

二环东路以东区域道路清扫保洁

201511

20161231

490万元

245万元/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卫生、保洁服务的内容或具备物业专项资质;

2、环卫设备(清洗扫路车3吨以上1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总质量必须≥6000㎏】、洒水车6吨以上1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总质量必须≥12000㎏】,提供购车发票及行驶证;电瓶三轮车4辆、保洁三轮车10辆,提供购车发票);

3、提供来投标的车辆【清洗扫路车、洒水车】必须专门安排在本招标路段进行作业的时间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承诺书;

4、要求在湖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

5、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中1个标段,即标段1中标人,不再进入标段2、标段3的评审;标段2中标人不再进入标段3的评审。(开标顺序同标段顺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122-2014年12月10,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标段,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

4、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卫生、保洁服务的内容或具备物业专项资质;

5、环卫设备(清洗扫路车3吨以上1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总质量必须≥6000㎏】、洒水车6吨以上1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总质量必须≥12000㎏】,提供购车发票及行驶证;电瓶三轮车4辆、保洁三轮车10辆,提供购车发票);

6、提供来投标的车辆【清洗扫路车、洒水车】必须专门安排在本招标路段进行作业的时间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承诺书;

7、要求在湖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

8、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9、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 (银行汇票、电汇或转帐形式缴纳)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11、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质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1223日下午14: 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1223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网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