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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检测防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21 点击: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湖财采确【20141854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检测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436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22.389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01

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检测防护设备

详见招标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经销商应提供主要产品气体检测仪(甲醇气体检测仪、乙酸乙酯气体测定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 11 21 日至2014 12 1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经销商需提供主要产品气体检测仪(甲醇气体检测仪、乙酸乙酯气体测定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元整(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贰佰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1211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121114:00(时间)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话:0572-2150216

                                    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 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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