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湖财采确[2014]125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数字档案资源共建共享工程配套系统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42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档案馆共建共享系统 |
1套 |
380万元 |
2 |
数据安全检测预警及保全系统 |
1套 |
3 |
电子文件中心系统升级 |
1套 |
4 |
馆藏系统升级 |
1套 |
5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560万页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数字化加工团队成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安全培训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 8 月11日—201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即2014年8月30日)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数字化加工团队成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安全培训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4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0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2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2日上午09:00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采购单位:湖州市档案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 话:0572-2150216
十二、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档案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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