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湖财采确[2014]658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43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
250万页 |
详见招标文件 |
91.5万元 |
2 |
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 |
1套 |
3 |
平板扫描仪 |
1台 |
4 |
计算机 |
1台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浙江省内设有常驻机构。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 6 月27日—2014年 7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即2014年7月13日)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4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100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17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7月17日下午14:00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 话:0572-2150216
十二、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银行行号:402336020582
湖州市公安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