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委托,就湖州开发区消防大队公寓楼室内装饰工程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湖消采——X2014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17万元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 |
1 |
项 |
117 |
详见招标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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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B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外建筑业企业具备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 5 月 22 日至2014年 5 月 30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3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消防支队后勤处二楼会议室(湖州市开发区同心路788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13日14:00时(时间)在湖州市消防支队后勤处二楼会议室(湖州市开发区同心路788号)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行号:402336020582)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单位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证;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市外企业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承诺表(原件一份);
(6)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整(以支票、电汇等形式提供给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
(10)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