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13343)批准,现就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用氧(液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采)2013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及周期:78万元/年,采购周期三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1 |
医用氧(液态)采购
氧含量≧99.5%,符合国标药典2005版、GMP标准 |
计划年使用量550吨
(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需要为准)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GMP证书
3、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05版)
4、具有地市级以上医院或类似规模服务业绩
5、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
6、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7、具有湖州市城市道路通行证
8、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8月28日- 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括投标产品的生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GMP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05版)(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具有地市级以上医院或类似规模服务业绩(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
8、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9、具有湖州市城市道路通行证
1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采购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2023301-135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