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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级医院、长兴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3/22 点击:24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2013016批准,现就湖州市市级医院、长兴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2013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湖州市市级医院50万元、长兴县级医院2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平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以上资质,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 3 22 日—2013 4 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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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以上资质,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2)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 4 11 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 4 11 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史先生             话:0572-2506626            真:0572-2044626

采购单位:湖州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  

  人:杨先生            : 0572-2760015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话:0572-2150216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 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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