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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心医院生活用水加热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7/30 点击:2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2012256号批准,现就下列湖州市中心医院生活用水加热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2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一

生活用水加热器

2台

1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0年度或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书;

(7)、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572-2506626       

采购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0572-2023301-6055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    话:0572-2150216

十一、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93080586                          

湖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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