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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法院递铺法庭执行事务中心停车棚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朱先生 发布时间:2021/7/27 点击:145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递铺法庭执行事务中心停车棚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1(E)013

二、磋商项目概况:递铺法庭执行事务中心停车棚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玖佰肆拾壹元整,小写:¥418941元整)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

3、供应商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8月6日下午14:00时前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七、磋商时间:2021年8月6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交付方式: 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企业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

3、供应商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三)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8月4 日下午16:3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安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莫先生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北路 501号

电 话:13511235239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话:0572-2170106

安吉县人民法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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