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湖州市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尤女士 发布时间:2021/7/1 点击:1671

根据有关规定,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欢迎有承建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2021(G)023

二、项目概况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

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1日至2021年7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只接受现金)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1213:30时前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

七、开标时间:2021年71213:30

八.开标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

交付方式: 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

5、浙江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7、具有投标人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8、提供2020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9、供应商入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市场协议截图或协议书复印件

10、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注:报名时发包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发包文件。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竞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竞包人须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竞包文件认定。(二)答疑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2021年79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

联系人:老师     

 话:13857275075

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女士         

 话:0572-2170106      

湖州市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1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