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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某部军营超市引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者:沈女士 发布时间:2021/4/28 点击:277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某部的委托,现就湖州市某部军营超市引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21-JWEZDK-F1002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最低限价

技术要求

1

湖州市某部军营超市引入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遇军队政策调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总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以京东自营价为基准,下浮不得低于15%。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包括超市服务或相似范围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记录名单。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在湖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若为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在湖州当地设立相关经营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质:

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连锁店的出具连锁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等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14月28日至20215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21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2021年521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其他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10000元整

交付方式:以网银、转账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账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1年511日下午17:0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包括超市服务或相似范围内容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3)提供投标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正常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7)提供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8)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三、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州市某部

人:李先生         刘先生      

电话:18157251002     18157151009

2、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72-2170107

湖州市某部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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