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就本级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F)20201208
二、磋商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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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入围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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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级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89.28万元 |
1家 |
三、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苕溪西路99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3:30:0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
七、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3:30:00时
八.磋商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提供2019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5、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三)磋商答疑时间: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