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ZHC-(J)20201101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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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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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2850000(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
2.废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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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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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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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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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继东,朱阳,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228-9696
质疑联系人:沈超
质疑联系方式:13868293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6
质疑联系人:杨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06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