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F)20200507
二、磋商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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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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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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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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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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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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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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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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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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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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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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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
七、磋商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时
八.磋商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
九、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
2、磋商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投标人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提供2019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三)磋商答疑时间: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0106 传 真:0572-2044626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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