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5月8日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滨湖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ZHC-(E)2020050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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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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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滨湖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20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或分包。
▲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3室)
3、磋商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招标文件工本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入保证金账户中)。
特别说明:1)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邮箱为:951152967@qq.com)的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报名的以寄出邮件时间为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的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00时(北京时间)前,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本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5天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如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00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3室)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00时(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3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账号:3310010120100012495
十二、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供应商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5)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7)供应商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0106
传真:0572-2044626
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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