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新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湖州市新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湖州市南太湖长东片区CBD项目策划及设计优化方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60万元,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 HZHC-(B)20200302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主要由主次地标建筑和金融街区办公群等地上、地下相关配套建筑组成。主地标地块合计5栋楼,由酒店、公寓、办公、商业等业态组成,其中超高层综合体为约72层,318米左右高,为地块最高建筑,此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为37万平方米。次地标由文广集团(拟定)大楼和商业、办公(拟定)等业态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金融街分为东西两个区,其中东区金融街合计11栋楼,其中10栋办公楼,1栋公寓,最高约190多米,东区总建筑面积约为58.6万平方米。西区金融街合计22栋楼,分别为14栋办公建筑(其中4栋多层办公楼、8栋为高层办公楼)及8栋高层居住建筑,最高约150米左右,西区总建筑面积约为64.4万平方米。
2、项目定位:产城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区。
3、项目地点:位于长东片区,东侧为迎宾大道,南侧为银山大道,西侧为金山大道,北侧为金山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投资咨询、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
2.1.2近三年投标人具有独立策划或运营20万(含)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的成功案例;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的房地产咨询工作经验。
3、其他条件:
3.1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应视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其他交易--交易公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3.1投标文件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苕溪西路99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6。邮寄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应于2019年3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招标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投标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
3.2投标人需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3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在线响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
六、其他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招投标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至现场开启投标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招标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代理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投标人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招投标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及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
九、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州市新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田盛街水乐坊7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18820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苕溪西路99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系人:程晨
联系电话:0572-2170106
3、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18826
湖州市新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