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HZCG[2019]1495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师范学院委托,就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寓楼(二期)和智能工科楼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ZHC-2019400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本预算为采购最高限价。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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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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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寓楼(二期)和智能工科楼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即2019年10月21日下午17时前)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磋商文件有疑问可以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八、供应商报名及认购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社保费缴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供应商2018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一份);
5.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6.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磋商文件。各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内容(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内容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磋商保证金:不缴纳。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00:00前(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公告栏)。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00:00整(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公告栏)举行,供应商应当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会议)。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出席会议,或供应商迟到,或供应商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n
十三、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均应在2019年10月17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详见公告附件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572-2506626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2-23221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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