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年9月18日
一、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埭溪中学
二、 项目名称: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三、 项目编号:HZHC-2019414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2日
五、 更正理由:采购需求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19页: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第(5)点
未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未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七、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八、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