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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康山派出所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温先生 发布时间:2019/8/30 点击:5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HZKFQ[2019]1230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的委托,就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的康山派出所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ZHC-201922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康山派出所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80万元

361.2151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830日至20199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楼)

3、磋商文件售价()500/份。(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911日下午14:30:00止(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详见2楼电子屏(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911日下午14:30: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详见2楼电子屏(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后,均应在201999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供应商单位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5)提供供应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7)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8)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晓波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地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1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2044626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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